我于今年3月1日在保险公司为我们的汽车参包保了机动车辆地三者险,4月5日我的一个亲戚把我的汽车借走哪个知他在外出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把一个行人撞伤,后来我才了解他没驾驶执照,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否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编辑同志:
我于今年3月1日在保险公司为我们的汽车参包保了机动车辆地三者险,4月5日我的一个亲戚把我的汽车借走哪个知他在外出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把一个行人撞伤,后来我才了解他没驾驶执照,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否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王冰
王冰同志:
你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请求不可以得到支持。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驾驶员未获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而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成本,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为此保险公司只负有垫付抢救受伤职员成本的义务,而且对于垫付的抢救成本还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保险公司不具备支付你保险金的义务。